2022-01〔2021〕42-11-支持农业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1-09 至 2022-12-31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支持标准

自投产(运营)之日起,第一年和第二年按照地方实际经济贡献的 100%给予补助、第三年按照地方实际经济贡献的 50%给予补助。

申报条件

项目需纳入区级(含区级)以上重点项目库或按照《成都市新引进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认定办法》经认定符合条件的。

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 规划与投资科:028-82627248

区政务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温委办〔2021〕42号)第十一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与温江区政府或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
申请人自备
必备
3
申报年度在温纳税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备
4
诚信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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