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11-09 至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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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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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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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符合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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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自投产(运营)之日起,第一年和第二年按照地方实际经济贡献的 100%给予补助、第三年按照地方实际经济贡献的 50%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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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项目需纳入区级(含区级)以上重点项目库或按照《成都市新引进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认定办法》经认定符合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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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区农业农村局 规划与投资科:028-82627248 区政务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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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温委办〔2021〕42号)第十一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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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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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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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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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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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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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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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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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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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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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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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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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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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温江区政府或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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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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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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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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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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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在温纳税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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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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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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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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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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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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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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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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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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