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021〕42-16-01-特色农业节庆活动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1-09 至 2022-12-31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主办方或承办方。
支持标准

实际投入包含现场搭建、宣传营销、场地租赁、物料制作、策划设计、现场安保、现场卫生等必要费用。

级别

支持标准

省级以上

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

市级

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贴

区级

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给予最高15万元的补贴

申报条件

在区内主办或承办区级及以上特色农业节庆活动或“农业+”展会活动。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在活动举办前30天向主管部门提交活动方案。

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生产科:028-82766307

区政务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温委办〔2021〕42号)第十六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必备
2
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活动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备
3
活动方案;
申请人自备
必备
4
活动总结报告(含活动举办相关图片及推广链接等);
申请人自备
必备
5
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申请人自备
必备
6
诚信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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