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11-09 至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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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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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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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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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符合条件的主办方或承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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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实际投入包含现场搭建、宣传营销、场地租赁、物料制作、策划设计、现场安保、现场卫生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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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在区内主办或承办区级及以上特色农业节庆活动或“农业+”展会活动。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在活动举办前30天向主管部门提交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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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生产科:028-82766307 区政务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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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温委办〔2021〕42号)第十六条。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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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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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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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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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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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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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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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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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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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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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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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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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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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活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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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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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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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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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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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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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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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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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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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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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总结报告(含活动举办相关图片及推广链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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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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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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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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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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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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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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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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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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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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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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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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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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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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