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022〕25-10-03-支持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加速发展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0-21 至 2023-03-31
责任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处(科)室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温江区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
支持标准

1.2022年第三季度:对2022年1—8月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5%(含)一10%、10%(含)—2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对2022年1—8月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10%以上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6万元。

2.2022年第四季度:对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5%(含)一10%、10%(含)—2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对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10%以上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6万元。

3.2023年第一季度:对2023年1—2月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5%(含)一10%、10%(含)—2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

申报条件

1.2022年第三季度: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2年1—8月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比增长5%及以上。

2.2022年第四季度: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比增长5%及以上。

3.2023年第一季度: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3年1—2月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比增长5%及以上。

联系方式

1.区交通运输局 产业发展科:028-82762211

2.区商务局  服务业发展科:028-82766312

3.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2668503

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温府发〔2022〕25号)第三条第(十)项。  

03
材料列表

1. 下表附件,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在对应的附件处连续上传。

2. 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清晰、可辨。

3. 请必须提供附件列表中“是否必备材料”列标记为“是”的附件文件,标记为据实提供的材料可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若无可不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2022年第三季度: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1年及2022年1—8月营业收入相关截图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据实提供
2
2022年第四季度: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1年及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相关截图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据实提供
3
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2年及2023年1—2月营业收入相关截图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据实提供
4
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人自备
必备

本文转载自温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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