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2023-03-01 至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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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都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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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经济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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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2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及统计关系在新都区,正常营业且2022年度营业收入(销售额)符合各行业类型申报条件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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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1.对2022年1-12月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45%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单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2022年1-12月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到2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35%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2022年1-12月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25%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2022年1-12月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超过15%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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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申报企业的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及统计关系在新都区。 2.申报企业正常营业且2022年度营业收入(销售额)符合各行业类型申报条件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业单位。 3.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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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王立正 028-89398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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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自证,若申报材料作假,申报程序即刻终止(已兑付资金将由区商务局、区财政部门追缴)。
2. 申报主体需按如下内容和顺序准备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盖骑缝章,并上传申报资料电子扫描件。
3. 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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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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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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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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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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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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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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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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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强化服务业企业帮扶激励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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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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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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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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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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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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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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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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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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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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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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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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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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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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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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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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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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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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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下载打印的企业销售额(营业收入)数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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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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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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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服务业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和同比增幅以1-11月份的统计数据为准;限上商业单位2022年销售额和同比增幅以1-12月份的统计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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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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