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5-16 至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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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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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智能制造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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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一)生产单位和用户单位均可申请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助,且由生产单位统一申请。
(二)2020 年省级补助申报年度产品销售总额小于 3000 万元的,按年度实际销售总额的 10%减去已获得的省级补助金额给予补助。 (三)2020 年省级补助申报年度产品销售总额大于 3000 万元(含)的,按照 300 万元减去已获得的省级补助金额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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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产品通过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认定,并获得 2020 年省级首台(套)市场化推广应用方向资金支持的生产单位 和用户单位(即:成财产发〔2020〕33 号文支持的首台(套)产 品相关生产单位和用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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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古波:0286188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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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等文件。
03
申报流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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