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1-06-11 至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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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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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新型显示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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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按照国家支持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奖励;如国家资金是分期拨付,则按实际到位资金按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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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电产业类企业,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重大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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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新型显示产业处:028-6188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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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经信办〔2020〕3号)
《<关于进一步促进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成经信财〔2020〕31号)
《<关于进一步促进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成经信财〔2020〕31号)
03
申报流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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