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10-26 至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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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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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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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重点用能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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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纳入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按照国家《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GBT23331/ISO50001)开展能源管理工作。 3.首次获得由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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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梁漫:028618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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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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