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0-14 至 2022-10-19
责任单位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科)室
信息化推进处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一) 申报条件:

2.平台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且设备连接数超过5000台.
(二) 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平台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10%给
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 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地纳税证明复印件,互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一) 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

2.企业在内网改造、标识应用、云平台建设及系统联网应用 等方面实施集成创新应用,聚焦工业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汇 聚、分析、交互等全生命周期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实现工业数据 的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形成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 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并具备推广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 年 1 月 1 日至2020 年 12 月31 日.
(二) 支持标准:
按照项目建设投入(包括智能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网络服 务租赁、云服务租赁、设备联网改造等) 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 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

3.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实施进展、取得成效等内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
(一) 服务商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

(2)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在各产业开展应用服
务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2.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标识解析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 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4)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 二 ) 应用企业
1.申报条件:

(2) 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开展应用的企业,上 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不低于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不低于 2000万次.
2.支持标准:
上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每超过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 超过2000万次 ,给予 10万元补助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3) 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实施进展、取得成效

(5)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产品研发
(一) 申报条件: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 年 1 月 1 日至2020 年 12 月31 日.
(二) 支持标准:
对企业研发的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工业大数据系统、 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 APP、标识解析等已实现产业化的产品,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三) 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3) 产品研发情况(包括研发方案、实施情况、性能测试

(4) 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包 括被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5) 提供3个以上产品应用案列的证明材料(包括商业合

(7)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五、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
( 一 ) 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1.申报条件:

(2) 为国内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供企业诊断、规划

(3) 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收入不低于100 万。
2.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定,按照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
算收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4)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 二 ) 购买咨询服务的企业
1.申报条件:

(2) 上一自然年已完成企业数字化咨询服务、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的本市企业。
2.支持标准:
经通过综合评定,按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 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4)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 三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
1.申报条件:
(1) 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

(2) 在上一自然年通过国家认定机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 标评定。
2.支持标准:
对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 次性补助。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4)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六、支持重大示范项目
(一) 申报条件:

3.上一年度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业互联网项目。
(二) 支持标准:

2.对获批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类项

3.对于特别重大的工业互联网项目或大型展会、赛事等活
动,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重点支持.
(三) 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七、支持企业上云用平台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

( 二 ) 支持标准:
1.围绕企业业务上云、设备上云及上云成效三个方面进行 星级综合评定。
2.对评为上一年度成都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 业,分别给予上云费用30%、40%、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三) 申报材料:

4.提供上云方案、主要做法和上云成效(成本节约、业务拓 展、流程再造、效率提升、模式创新、技术功能创新、经济社会 效益) .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八、支持智慧园区建设
(一)申报条件
1. 符合各区(市)县规划布局和产业方向,有明确发展规划,具备良好的智慧园区基础建设条件的园区(一个园区只能一家单位申报,不支持联合体申报、分期申报)。
2.申报主体为各类工业和信息化类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单位。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审,对评定为市级智慧园区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5的样式装订成册。
1.《园区基本情况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3.区级(含)以上部门对独立园区的认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命名文件、规划方案等;
4.园区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园区占地面积、四至边界、规划建设等基本情况,园区建设投资额情况;
5.明确属于工业和信息化类园区的证明材料;
6.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园区已入驻及意向入驻企业情况;
7.园区根据《成都市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评分细则(2021年版)》,梳理形成“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功能服务、组织保障、产业发展”五个方面建设情况的材料;并对照评分细则自评打分,相关印证资料备查。
8.其他可提供的材料复印件。

申报条件
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一) 申报条件:

2.平台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且设备连接数超过5000台.
(二) 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平台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10%给
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 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 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地纳税证明复印件,互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一) 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

2.企业在内网改造、标识应用、云平台建设及系统联网应用 等方面实施集成创新应用,聚焦工业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汇 聚、分析、交互等全生命周期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实现工业数据 的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形成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 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并具备推广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 年 1 月 1 日至2020 年 12 月31 日.
(二) 支持标准:
按照项目建设投入(包括智能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网络服 务租赁、云服务租赁、设备联网改造等) 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 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

3.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实施进展、取得成效等内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
(一) 服务商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

(2)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在各产业开展应用服
务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2.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标识解析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 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4)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 二 ) 应用企业
1.申报条件:

(2) 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开展应用的企业,上 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不低于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不低于 2000万次.
2.支持标准:
上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每超过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 超过2000万次 ,给予 10万元补助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3) 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实施进展、取得成效

(5)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产品研发
(一) 申报条件: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 年 1 月 1 日至2020 年 12 月31 日.
(二) 支持标准:
对企业研发的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工业大数据系统、 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 APP、标识解析等已实现产业化的产品,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三) 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3) 产品研发情况(包括研发方案、实施情况、性能测试

(4) 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包 括被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5) 提供3个以上产品应用案列的证明材料(包括商业合

(7)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五、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
( 一 ) 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1.申报条件:

(2) 为国内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供企业诊断、规划

(3) 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收入不低于100 万。
2.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定,按照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
算收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4)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 二 ) 购买咨询服务的企业
1.申报条件:

(2) 上一自然年已完成企业数字化咨询服务、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的本市企业。
2.支持标准:
经通过综合评定,按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 万元。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4)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 三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
1.申报条件:
(1) 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

(2) 在上一自然年通过国家认定机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 标评定。
2.支持标准:
对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 次性补助。
3.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4) 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六、支持重大示范项目
(一) 申报条件:

3.上一年度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业互联网项目。
(二) 支持标准:

2.对获批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类项

3.对于特别重大的工业互联网项目或大型展会、赛事等活
动,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重点支持.
(三) 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七、支持企业上云用平台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

( 二 ) 支持标准:
1.围绕企业业务上云、设备上云及上云成效三个方面进行 星级综合评定。
2.对评为上一年度成都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 业,分别给予上云费用30%、40%、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三) 申报材料:

4.提供上云方案、主要做法和上云成效(成本节约、业务拓 展、流程再造、效率提升、模式创新、技术功能创新、经济社会 效益) .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八、支持智慧园区建设
(一)申报条件
1. 符合各区(市)县规划布局和产业方向,有明确发展规划,具备良好的智慧园区基础建设条件的园区(一个园区只能一家单位申报,不支持联合体申报、分期申报)。
2.申报主体为各类工业和信息化类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单位。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审,对评定为市级智慧园区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附件5的样式装订成册。
1.《园区基本情况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3.区级(含)以上部门对独立园区的认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命名文件、规划方案等;
4.园区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园区占地面积、四至边界、规划建设等基本情况,园区建设投资额情况;
5.明确属于工业和信息化类园区的证明材料;
6.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园区已入驻及意向入驻企业情况;
7.园区根据《成都市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评分细则(2021年版)》,梳理形成“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功能服务、组织保障、产业发展”五个方面建设情况的材料;并对照评分细则自评打分,相关印证资料备查。
8.其他可提供的材料复印件。

联系方式
夏:02861883970
02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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