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项目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0-20 至 2022-10-26
责任单位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科)室
2212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租赁标准厂房或其他办公场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按照企业2022年1—6月期间实际支付租金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二)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1—6月期间同比增加用电开支的,按照企业电费增量部分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三)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从银行机构获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用于原材料、物流及生产经营周转等用途贷款的,按照企业2022年1—6月实际支付利息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最高40万元贴息补助。
企业只可选择上述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微企业;
(二)2021年营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实现正增长,且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或2021年利润与上年相比实现正增长,且2022年1—6月利润同比下降。目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
(三)近两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环保事故。
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联系方式
陈政廷:02861881604
02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2〕324号),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川财建2022-2号)

03
申报流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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