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投入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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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研发的企业,按经核定的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研发费用已在税务部门享受税收加计扣除。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涉及国家限制或特殊行业和领域的许可资质等);2.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含首页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页);3.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提供已报送统计部门的上一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已报送的上一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复印件(据实提供);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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