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跟投补助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3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及细则解读(一)
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税收及统计关系在新津的企业;(二)重点支持符合新津主导产业方向的企业;(三)2022年及以后获得经证监会或中基协备案的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原股东增资、明股实债除外);(四)实际控制人在新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和个税;(五)在津注册一年以上;(六)通过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审核;(七)创办者个人或团队在企业持有股份不低于30%。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二)创业个人或团队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3.创业团队名单和简介(仅团队提供);4.创业个人或团队持股证明;(三)企业资料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6.企业股权证明资料;7.风险投资机构营业执照及备案证明;8.省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或中注协业务收入全国排名前100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需对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工商股权变更证明;9.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决策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情况、所需跟投金额、期限、审计报告等;(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申报渠道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申报。审核单位:区新科局牵头按照《成都市新津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核。五、政策咨询区新科局(刘彦麟,6777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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