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成功补助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3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及细则解读(一)
申报条件
(一)人才创办企业需符合成都市重点产业领域或新津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二)在津注册公司第一年经济贡献达2万元及以上;(三)在新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和个税;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二)企业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2.首次在津创业证明材料;3.企业经济贡献证明材料;4.个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申报渠道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审核单位:工业企业由区经信局审核;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区商务会展局审核;新闻出版、影视业企业由区委宣传部审核;文化旅游业企业由区文体旅局审核;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五、政策咨询区新科局(刘旭,67775568)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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