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3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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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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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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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及细则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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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二)参加新津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项;(三)营业额50万元及以上并带动就业5人及以上;(四)落地项目与获奖项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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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2.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情况;3.营业额等落地成果证明材料;4.经济贡献证明材料;5.员工社保、个税证明材料及就业协议复印件;6.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申报渠道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审核单位:工业企业由区经信局审核;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区商务会展局审核;新闻出版、影视业企业由区委宣传部审核;文化旅游业企业由区文体旅局审核;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五、政策咨询区新科局(刘旭,6777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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