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3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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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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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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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及细则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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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事业单位、职业技术(技工)院校等;(二)上一年度被评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的技能大师、首席技师、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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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编委(编办)出具批准文件复印件;2.技能大师、首席技师、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批准(认定)文件复印件;3.上一年度完税证明;(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单位加盖鲜章。申报渠道由申报单位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单位: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审核单位:区人社局审核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区总工会审核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五、政策咨询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科(陈爰穆,82593434)区总工会(杨艳娇、周 宇,8248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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