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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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3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及细则解读对首次落户新津且在津就业的青年人才,满一年的给予0.3万元/人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一)青年人才为45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二)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三)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二)个人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5.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6.劳动合同复印件;(三)企业资料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8.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申报渠道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审核单位:区人社局。五、政策咨询区人社局(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金永进,82479907)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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