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和农业人才评选奖励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3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及细则解读(一)
申报条件
(一)在新津申报评选为“大国工匠”“四川工匠”(“天府工匠”)“成都工匠”“新津工匠”,国家级、省级、市级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十佳高级、优秀高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等;(二)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农业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三)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新津。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二)个人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大国工匠”“四川工匠”(“天府工匠”)“成都工匠”“新津工匠”,国家级、省级、市级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十佳高级、优秀高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评选(认定)文件以及奖章(牌)复印件;3.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4.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三)单位材料(仅有工作单位者提供)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编委(编办)出具批准文件复印件;6.上一年度单位完税证明;(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单位加盖鲜章。申报渠道由人才或所在单位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单位:由个人或所在单位向各自主管部门或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审核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各类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区总工会审核工匠、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相关人才。五、政策咨询区农业农村局(吴益民、黄化娇,82516563)区总工会(杨艳娇、周 宇,82485381)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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