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6 至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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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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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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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鼓励符合新津主导产业的企业在职员工,采取非脱产方式提升学历,对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经产教融合领导小组认定后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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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申报人员所在企业符合新津主导产业;2.申报人员采取非脱产方式提升学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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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支持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十条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2.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3.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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