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10
|
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责任处(科)室 |
无
|
||
|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新获批为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
||
| 申报条件 |
企业新获批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
|
||
|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涉及国家限制或特殊行业和领域的许可资质等);2.奖项认定文件或奖项证书复印件;3.其他相关材料。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