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认定科技研发中心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企业获得各类科技研发中心认定。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涉及国家限制或特殊行业和领域的许可资质等);2.科技研发中心获批文件、证书、牌匾等复印件;3.科技研发中心情况介绍(文字、照片等);4.其他相关材料。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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