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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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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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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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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各类创新载体,按同级资助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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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各类创新载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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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涉及国家限制或特殊行业和领域的许可资质等); 2.创新载体获批文件、证书、牌匾等复印件;3.创新载体情况介绍(文字、照片等);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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