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团队社保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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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在高校毕业5年内的优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到我区创新创业,对创业团队给予1年社保100%补贴。
申报条件
(一)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我区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按时足额 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创业团队社保补贴。(二)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三)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资料1.创业团队负责人毕业证复印件;2.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3.创业团队花名册及缴纳社保明细凭证;4.工商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复印件;5.创业实体概述〔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6.其他相关材料。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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