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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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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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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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实施青年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对产业功能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组织并认定,在新津区内开展的青年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给予0.3万元/人次补贴,每人每年可申领1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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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经产业功能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组织并认定;(二)在新津区内开展的青年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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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资料:1.承训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企业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承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3.培训佐证资料(培训方案、学员名册、学员签到册等);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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