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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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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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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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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固定资产投资30万元(含)以上,改建民宿、农家乐,推进农家乐(乡村酒店)“四改一提升”(改厨、改厕、改餐、改客房和提升服务)和环保配套,完成改造且正常经营的,按实际投资总额的20%给予实施主体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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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固定资产投资30万元(含)以上;(二)完成改造且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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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附项目实际投入相关合同、协议、银行往来转账凭证、票据复印件,项目提升前后图片对比)(此项由申报投资比例补贴的申报主体提供);3.合法的土地使用和报规报建手续(复印件);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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