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应届毕业生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来新津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一)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二)社会保险费均在新津本地解缴。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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