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新活动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在我区举办线上线下一体的大型国际性科技博览会、科技交流活动,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定期或永久落户我区的国际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一)企业举办大型国际性科技博览会、科技交流活动。活动实际发生费用范围:(1)会务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会议室租金、文件印刷费等;(2)专家费;(3)宣传费;(4)其他举办活动必须开支的费用。(二)企业获得定期或永久落户我区的国际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举办权。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涉及国家限制或特殊行业和领域的许可资质等); 2.活动证明文件(方案、批文、协议等)复印件,活动现场证明材料(签到表、图片、视频等);3.活动实际发生费用证明材料复印件(付款票据、银行转账凭证等);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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