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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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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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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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获得成都市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的楼宇开发商,分别给予每栋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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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成都市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的业主(物业所有权人)或其运营机构;(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且符合本政策支持条件的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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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核发的《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证书》;3.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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