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个人奖励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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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落户我区企业(含新入驻和存量企业),在我区集中汇缴的年度个人经济贡献200万元(含)以上的,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100%为参照数给予奖励(企业高管人员奖励人数最高不超过10名)。
申报条件
企业在我区集中汇缴的年度个人经济贡献200万元(含)以上。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享受政策的企业高管人员(指副总经理级以上职务人员)清单(含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个人经济贡献额等)及高管任职佐证材料;3.企业汇缴的个人经济贡献年度证明;4.企业高管人员年度个人地方经济贡献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5.其他相关材料。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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