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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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21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协议投资5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1年内开工建设的重点支持类项目,在签约后3年内每年按不超过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1%给予项目企业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新引进协议投资5亿元(含)及以上。 (二)项目在签约1年内开工建设。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支持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3.项目投资协议。 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告。 5.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6.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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