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人才创业扶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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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3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未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其他高级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创业扶持补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青年人才毕业5年内创业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创业扶持补贴。
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在新津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符合新津主导产业; (二)企业创办者个人或团队应符合《新津区“津英人才”目录》中的高端人才、其他高级人才、青年人才(毕业5年以内)认定标准,创业团队中,符合条件的人才不少于3人; (三)创办者个人或团队在企业持有股份不低于30%。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2.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3.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公告或有效高企证书(科技型企业提供); 4.最新公司章程(行政审批局提档); 5.创办者个人或团队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高端人才提供职业成就认定相关材料(详见附表2); (3)最高学历证书(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4)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6)创业团队名单(团队提供)。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申报渠道 由企业填写《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表3-2)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或镇(街道)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功能区受理区域内“四上”企业,其余由所在镇(街道)受理。 审核单位:工业企业由区经科信局审核;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区商务会展局审核;新闻出版、影视业企业由区委宣传部审核;文化旅游业企业由区文体旅局审核;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五、政策咨询 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版权)科(彭 田,86350165)、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佟 慧,15002833883)、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监督管理科(黄化娇,82516563)、区商务会展局商贸流通科(彭小福,82482814)、区文体旅局规划和产业发展科(陈 杰,8259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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