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首次被评为500强和100强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总部注册在新津的民营企业首次被评为世界500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民营企业500强、服务业500强和新经济500强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奖励,首次评为四川企业100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一)总部注册在新津的民营企业;(二)首次被评为上述几类500强的民营企业。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认定为成都市总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3.企业被评为500强的相关佐证材料;4.其他相关材料。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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