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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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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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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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总部注册在新津的民营企业首次被评为世界500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民营企业500强、服务业500强和新经济500强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奖励,首次评为四川企业100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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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总部注册在新津的民营企业;(二)首次被评为上述几类500强的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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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认定为成都市总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3.企业被评为500强的相关佐证材料;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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