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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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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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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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新创建的“新旅游·潮成都”主题旅游目的地,给予获评业主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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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新创建“新旅游·潮成都”主题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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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1.事前绩效自评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4.项目支出明细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5.项目专项奖励材料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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