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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6 至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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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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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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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产业学院围绕新津主导产业引育上下游关联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落户,每引育一个分别给予产业学院、落地企业奖励(按引育企业落地后产业产生的地方经济贡献10%,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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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在津职业院校与头部企业共建独立法人(含民办非)产业学院(二级学院); (二)引育的上下游关联企业符合新津主导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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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支持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十条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产业学院(二级学院)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落地企业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落地引育企业的实缴注册资金证明材料;4.税务部门出具的地方经济贡献; 5.在津职业院校与落地企业合作协议或合同; 6.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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