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3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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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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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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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经评审认定,分别给予合作院士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合作项目科研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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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 (二)成功申报并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且合作院士不少于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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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2.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进)站协议; 4.项目合作协议; 5.合作院士身份证复印件; 6.合作院士情况简介;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申报渠道 由企业填写《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表3-2)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或镇(街道)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功能区受理区域内“四上”企业,其余由所在镇(街道)受理。 审核单位:区科协。 五、政策咨询 区科协(高 薇、米 岚,8252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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