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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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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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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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符合新津主导产业的企业(含金融机构)新引进或新获得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层次国内外通行的金融经济类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分别给予0.2万元、0.6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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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所任职企业的产业且应符合新津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二)社会保险费均在新津本地解缴;(三)新引进或新获得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层次国内外通行的金融经济类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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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二)附件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3.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复印件;4.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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