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提升项目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企业实施的投资50万元以上信息化提升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二)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实现智能排产与调度、物料智能识别与跟踪、多机器协同作业与检测、装配过程信息自动采集、生产作业实时管控等要素的数字化车间项目,实现产品全要素设计与工艺仿真、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感知、基于工业物联网的实时智能管控、ERP/PLM/MES/SCADA等系统纵向集成、面向信息物理融合的工厂全流程网络化制造等要素的智能工厂项目; (三)项目应具备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作用。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建设方案;3.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4.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同时准备对应的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5.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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