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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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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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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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企业建设的智能制造应用场景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关示范项目认定,且项目总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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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新津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正常生产经营,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 (二)企业建设的智能制造应用场景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关示范项目认定,已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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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支持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获得各级相关示范项目认定及下达资金文件、项目验收报告。 3.项目投入资金审计报告。 4.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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