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载体建设扶持资金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21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支持类创新载体,按同级资助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新津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正常生产经营,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 (二)申请单位须是各级创新载体第一依托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支持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获得市级以上创新载体认定文件。 3.资助资金到位凭证。 4.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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