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商标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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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2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注册成功一件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件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年度(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生态原产品产地、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获得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3.其他相关材料。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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