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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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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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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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注册成功一件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件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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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年度(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生态原产品产地、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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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获得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3.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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