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3 至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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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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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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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及细则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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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一)符合企业高管认定标准;(二)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三)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四)申报人一年内参加多次研修的,在补贴标准范围内按就高原则每年仅补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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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二)个人资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高管任职文件复印件;3.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4.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5.个人参加高校、科研机构等高端学术机构组织的进修、学术研讨活动的证明材料(研修通知、活动资料、票据等);(三)企业资料6.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7.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申报渠道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审核单位:工业企业由区经信局审核;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区商务会展局审核;新闻出版、影视业企业由区委宣传部审核;文化旅游业企业由区文体旅局审核;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五、政策咨询区委人才办(82595053 82593582)六、说明事项企业高管指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研发部门负责人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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