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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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9-23 至 2022-10-10
责任单位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符合新津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且在新津完成年度经济贡献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个人对新津本级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的奖励对象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对本级财政贡献的30%。
申报条件
(一)所任职的企业,注册地在新津,且应符合新津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完成年度经济贡献500万元以上; (二)符合《新津区“津英人才”目录》中的企业高管认定标准; (三)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均在新津本地解缴。
联系方式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个人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任职文件复印件; (3)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2.企业资料 (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6)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申报渠道 由企业填写《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表3-2)并向所在功能区或镇(街道)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功能区受理区域内“四上”企业,其余由所在镇(街道)受理。 审核单位:工业企业由区经信局审核;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区商务会展局审核;新闻出版、影视业企业由区委宣传部审核;文化旅游业企业由区文体旅局审核;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五、政策咨询 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版权)科(彭 田,86350165)、区经信局投资服务科(工业)(刘平阳,82516636)、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监督管理科(黄化娇,82516563)、区商务会展局商贸流通科(彭小福,82482814)、区文体旅局规划和产业发展科(陈 杰,82590699)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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