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9-22 至 2022-10-21
|
责任单位 |
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责任处(科)室 |
无
|
||
| 申报对象 | |||
| 支持标准 |
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改造完成后按总投资的1%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
||
| 申报条件 |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新津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正常生产经营,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 (二)企业须应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动化控制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智能化改造,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竣工投入使用。
|
||
| 联系方式 | |||
02
材料列表
(一)《新津区支持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3.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4.项目竣工投入使用证明。 5.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