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长期有效
|
责任单位 |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责任处(科)室 |
资本运作处
|
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合规承租市、区(市)县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摊位、广告位等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
| 支持标准 |
减免2022年9月份租金。 |
||
| 申报条件 |
1. 合规承租市、区(市)县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摊位、广告位等资产。 2.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 为非国有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对于存在间接承租行为的,转租人不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
||
| 联系方式 |
资本运作处:朱老师028-61887186 (材料列表中可下载查看15家国企及23个区(市)县联络员咨询电话) |
||
1. 申请人根据出租方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2.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对应市属国企或区(市)县国资监管机构。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途径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本
|
|---|
|
1
|
各区(市)县国资监管机构联系方式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无
|
下载
|
|
2
|
市属国企联系方式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无
|
下载
|
问题1.如何界定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
回答:中小微企业范围参照《统计上大中 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问题2:前期已依据政策享受了9月份租金减免的,本轮减免是否还可以申请?
回答:对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前期已依据政策减免了9月份租金的,在2022年内增加减免1个月租金 。
问题3:承租在蓉央企、四川省及其他省市在蓉国有企业资产的是否可以享受本轮租金减免政策?
回答:鼓励在蓉央企、四川省及其他省市在蓉国有企业参照执行我市现有租金减免政策。若有疑问,根据国有资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可向国务院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或其他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咨询。
本文转载自天府蓉易享,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