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2022年企业新增吸纳就业补贴事项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长期有效
责任单位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人力资源市场科
最高奖励金额

100,000.00
申报对象
新吸纳彭州市户籍人员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彭州市企业。
支持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按 1000 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单户企业累计获得补贴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税收缴纳地为彭州市。

2.新吸纳的就业人员为彭州市户籍人员。

3.与新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4.为新吸纳就业人员连续购买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5.该事项到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之日自动停止。

联系方式

饶老师   咨询电话: 83862110

02
政策依据
1. 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1. 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自证,若申报材料作假,申报程序即刻终止(已兑付资金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部门追缴)。

2. 申请人自备类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 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部门人员。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新吸纳人员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必要
2
新吸纳人员工资表或银行转账凭证
申请人自备
必要
3
新吸纳人员花名册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下载

4
企业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备
必要
5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申请人自备
必要
6
彭州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下载

7
企业营业执照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提交复印件
2.加盖公司鲜章

本文转载自彭州市,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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