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2022-09-27 至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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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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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产业发展处(供应链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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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3,0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支持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等企业在供应链全环节开展带托运输,围绕标准托盘使用实施的存储、装卸、堆垛、搬运、包装、分拣、识读等进行设备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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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验收时最近2个自然年度内与标准托盘(按照《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 2934-2007)要求,应符合1200mm×1000mm规格)使用直接相关的硬件设备(含货架、叉车、打包机、堆垛机、分拣设备、信息识别设备等)购买、月台及汽车尾板改造等实际投入金额的20%计算,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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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 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不晚于2020年10月8日)、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近2年内(指2020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期间)无违法行为,且法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在四川(不含成都)或四川省外设立了分支机构且开展了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且上年度循环共用使用总量达到2万次以上。 4. 已有至少5家(含)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参与带托运输。 5. 申报项目没有享受且未在申请同类财政支持资金。 6. 拟定了《实施方案》,且承诺验收时完成以下目标任务:能够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和完成项目,最近2个自然年度内实际投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带托运输上下游参与企业比申报前增加5家(含)以上,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使用量比申报前同比增加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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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林晓丹 61884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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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自证,若申报材料作假,申报程序即刻终止(已兑付资金将由口岸物流、财政部门追缴)。
2.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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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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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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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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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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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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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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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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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预算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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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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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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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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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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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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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托运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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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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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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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非关联企业,且必须为独立法人)的带托运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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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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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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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隶属关系、标准托盘循环共用模式以及2021年度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使用总量等相关证实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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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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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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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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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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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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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页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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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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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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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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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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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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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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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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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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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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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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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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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2年三大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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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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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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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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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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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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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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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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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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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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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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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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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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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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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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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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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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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标准托盘如何界定?
回复:标准托盘:按照《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 2934-2007)要求,应符合1200mm×1000mm规格。
常见问题:托盘购买费用/托盘静态租赁费用是否属于支持范围?
回复:均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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