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时限 |
2022-09-27 至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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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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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产业发展处(供应链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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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3,0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支持建设和发展各类集成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金融服务、品牌营销等功能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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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重点对验收时最近2个自然年度内与平台开发直接相关的硬件购买(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软件研发(外包或自建)等实际投入金额的30%计算,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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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 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不晚于2020年10月8日)、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近2年内(指2020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期间)无违法行为,且法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平台实际投入运营6个月以上,集聚上下游各类会员100家(个)以上,且平台上年度交易额5亿元以上。 4. 申报项目没有享受且未在申请同类财政支持资金。 5. 拟定了《实施方案》,且承诺验收时完成以下目标任务:能够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和完成项目,平台全年交易额、平台会员数量均比申报前同比增长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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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林晓丹 61884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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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自证,若申报材料作假,申报程序即刻终止(已兑付资金将由口岸物流、财政部门追缴)。
2.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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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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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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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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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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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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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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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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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预算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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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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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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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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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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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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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服务对象数量、名册、平台交易额等其他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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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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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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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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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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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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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平台须提供ICP备案证复印件,经营性平台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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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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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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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许可在2022年4月8日及以前取得;
2.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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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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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页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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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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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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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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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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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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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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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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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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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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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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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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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2年三大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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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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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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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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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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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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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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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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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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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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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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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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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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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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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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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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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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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若项目的部分投入用于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的线下配套设施设备(如分拣设施设备)的购买和改造,该部分投入是否属于奖补范围?
回复: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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