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基金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

8月30日,四川艺术基金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文化和旅游厅8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报了四川艺术基金理事会成员调整情况,研究审议了《四川艺术基金2021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四川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王琼主持会议并讲话,四川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厅艺术处、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汇报了四川艺术基金2021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事宜,与会理事对上述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

会议强调,四川艺术基金要紧紧围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导向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重点支持我省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发挥四川艺术基金的孵化、引领、示范作用。要不断健全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以绩效考核倒逼优化自身管理,积极探索四川艺术基金规范化管理和运行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择优资助,充分发挥四川艺术基金的孵化、引领、示范作用。二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做到每笔支出有规定、有依据,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强宣传推广,创新文艺传播形式,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度,提升艺术基金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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