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结合《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川市监发〔2021〕42号)和《中共成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成委农领发〔2022〕8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在2022年9月30日前,公众可以填写发送《意见反馈表》(附件2)到电子邮件(cdzscqjg@163.com)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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