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8-12 至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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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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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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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2,0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2022年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获批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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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项类别 |
审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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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我市新纳入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新获批国家级孵化器、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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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2022年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获批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2)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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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李老师 028-62788673、028-85235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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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16号)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2.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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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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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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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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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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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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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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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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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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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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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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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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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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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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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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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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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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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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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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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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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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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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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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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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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提供,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3人,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3人,则自主选择上传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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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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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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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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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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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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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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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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