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8-12 至 2022-09-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处(科)室
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处
最高奖励金额

2,000,000.00
申报对象
2022年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获批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立项类别
审核类
支持标准

对我市新纳入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新获批国家级孵化器、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申报条件

(1)2022年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获批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2)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8-62788673、028-85235861

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16号)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2.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2022年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批复文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2
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3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据实提供,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3人,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3人,则自主选择上传3份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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