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8-12 至 2022-09-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处(科)室
校院地协同与科技合作处
最高奖励金额

1,000,000.00
申报对象
在蓉高校院所、企业等机构举办的A类和B类国际科技合作活动,其中:
A类活动分为重点活动和一般活动,主要包括:(1)在蓉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2)产业功能区举办的、对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B类活动是指企事业单位参加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组织赴国(境)外开展的培训、项目路演、大赛等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立项类别
审核类
支持标准

A类活动根据活动绩效择优进行后补助,对重点科技合作活动给予实际支出的20%、最高50万元补助;对一般科技合作活动给予实际支出的20%、最高20万元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最多申报2个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且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B类活动按照每人每次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1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

1.A类活动

(1)活动服务于我市产业功能区发展,推动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人才团队引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发展升级等;

(2)申报重点活动主要参加人员包括诺贝尔奖得主、院士等高层次人才,规模在200人以上,并且重要外方人员应在50人以上;

(3)申报一般活动主要参加人员规模应在30人以上,并且重要外方人员应占30%以上;

(4)活动均是线下举办;

(5)单个机构每年最多申报2个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且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B类活动

活动主题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人才团队引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发展升级等。

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联系方式

何老师 028-61881743

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12号)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2.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科技部、省科技厅和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及区(市)县政府出具的组团证明、国际机票、活动总结报告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请B类活动补贴需提交
2
活动总结报告、已开展活动的绩效证明材料(如活动计划方案、活动简报、费用清单及相关票据等),与会外方人员机票、护照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请A类活动资助需提交
3
成都市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补贴)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4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申请人自备
必要
5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据实提供,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3人,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3人,则自主选择上传3份

本文转载自天府蓉易享,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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