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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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都江堰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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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都江堰市商务和投促局市场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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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2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在疫情期间,参与生活必需品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生产供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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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按疫情期间实际发生的物流、员工防护费用,给予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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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 纳入《都江堰市商务和投促局关于支持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有关工作的函》(都商投函〔2020〕5号)和《都江堰市商务和投促局关于增加支持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有关工作的函》(都商投函〔2020〕10号)名单的企业。 2.都江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时,该事项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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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都江堰市商务和投促局:028-61722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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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1.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兑现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6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1. 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自证,若申报材料作假,申报程序即刻终止(已兑付资金将由商务和投促部门追缴)。
2. 申请人自备类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 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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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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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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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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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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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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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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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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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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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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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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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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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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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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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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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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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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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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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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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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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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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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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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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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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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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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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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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等正式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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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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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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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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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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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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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申请报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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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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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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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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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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